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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协党组会议开展党内法规制度学习

来源: 发布时间:2023-09-21 字体:

  9月20日,市政协党组召开会议,深入学习贯彻《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地方委员会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关于民主集中制的规定精神。市政协主席胡海运,副主席刘大济、张文铭、王德雄、谢天友、林炜东,党组成员李安平、秘书长王刚及副秘书长、各专委会主要负责同志参加学习。

  会议指出,民主集中制是我党的根本组织原则,是实现决策科学化、民主化的制度保证,对于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在政协组织的贯彻落实,调动方方面面的积极性,增强领导班子的团结,充分发挥政协职能作用,促进党的统一战线的巩固和发展,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全市政协系统要不断提高贯彻民主集中制的本领和水平,为做好政协的各项工作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强调,一是要坚持党的全面领导,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政治协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以及上级党委、同级党委工作要求,依规依章程组织开展人民政协政治协商工作,严格执行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重要协商活动报经党委批准后组织实施。二是要把民主集中制贯彻落实到政协协商民主的全过程各方面,大力加强政协协商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提高政协协商民主的水平和实效,围绕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事关全局和长远发展的重大战略问题,开展重点调研、重点视察、重点协商,提出具有前瞻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意见和建议,为党委和政府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重要参考。三是要坚持把加强民主集中制建设作为政协领导班子的一项根本性建设和科学决策的重要保证,通过狠抓思想建设,健全完善制度,强化监督制约,进一步提高集体决策的民主化和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