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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韶关市政协决算公开

来源: 发布时间:2018-07-20 字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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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部分 韶关市政协概况
  一、 部门机构设置
  二、 部门主要职责
  第二部分 韶关市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韶关市政协概况
  (一)部门机构设置
  按照部门决算编报要求,2017年决算组成单位共1个,是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韶关市委员会办公室。市政协办内设机构:秘书科、人事科、调研科。经费决算还包括市政协九个专门委员会,分别是:提案委员会、社会法制委员会、经济委员会、人口资源环境委员会、教科卫体委员会、文化和文史资料委员会、民族和宗教委员会、港澳台侨联络委员会、联络工作委员会。
  (二)部门主要职责
  人民政协是具有中国特色的制度安排,是社会主义协商民主的重要渠道和专门协商机构,主要职责是:承担为市政协履行政协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职能服务的各项工作。
  第二部分 韶关市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表
  各部门应当公开8张部门决算表格,包括:1.收支总表(3张),即:《收入支出决算总表》、《收入决算表》、《支出决算表》;2.财政拨款收支表(5张),即:《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韶关市政协2017年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支出决算总规模、各类支出决算规模及各类支出增减变化情况。
  (一)年度收入总体情况
  韶关市政协2017年度总收入2143.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 2143.58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067.57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14.77万元,增长5.8 %。主要原因:一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8万元,二是年度项目经费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3.事业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4.经营收入0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没有此项收入。
  5.其他收入76.01 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73.12 万元,增长2500%。主要原因:根据年度工作安排,申请增加公用经费额度,财政要求决算时列入“其他收入”核算。
  (二)年度支出总体情况
  韶关市政协2017年度总支出2153.55万元,其中本年支出2153.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485.5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运行以及其他政协事务支出(如:001项目“政协韶关市委员会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经费”项目65万元(主要用途是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召开,与上年持平); 002项目“市政协委员视察及履职经费”项目130万元(主要用途是政协委员履职工作经费,今年与上年比略增,合并三个同类型项目);003项目“港澳台侨及历届政协委员联谊会专项经费”项目20万元(主要用途港澳台侨联络经费,比上年减少15万); 004项目是““2017其他经费”160万元(主要用途是市领导专项工作经费),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20.41万元,增长8%,主要原因是项目经费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9.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及其他优抚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2.04万元,减少4.3%,主要原因是:离退休人员减少。退休人员经费核算途径变化。
  3. 住房保障(类)支出53.84万元,主要用于住房公积金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减少2.15万元,减少3.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人员变化。
  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支出12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医疗费支出,比上年决算数增加91.66万元,增长275%,主要原因是: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增加。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总表说明
  (一)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说明
  韶关市政协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合计2067.57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2067.57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39.59万元,增长13 %;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8万元,二是年度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二)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说明
  韶关市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合计2077.54 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077.54 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49.56万元,增长13.6%;主要原因是一是增加了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1.78万元,二是年度项目经费增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减少)0 万元,增长(下降)0 %;主要原因是无此项收入。
  分功能科目看,1.一般公共服务(201类)支出1409.58万元,其中政协事务(20102款)支出1069.22万元,主要用于单位行政运行以及其他政协事务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0199款)337.35万元,主要用于行政运行以及政协事务开支。2.社会保障和就业(208类)支出489.22万元,其中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20805款)支出446.73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退休人员工资福利,抚恤支出(20808款)42.48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抚恤金支出。3. 住房保障(221类)支出53.84万元,其中住房改革支出(22102款)53.84万元,主要用于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4.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210类)支出124.91万元,其中医疗保障(21005款)支出124.9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离休人员及厅级干部医疗费支出。
  三、2017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韶关市政协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为42.83 万元,完成预算64.5 万元的66.4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8.49万元,完成预算8.5 万元的9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8.7万元,完成预算26 万元的33.5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5.64万元,完成预算30 万元的85 %。2017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由年初12台编制划转至市接待办,保留2台编制,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减少。
  与上年相比,2017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7.37万元,下降28.8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减少(增加)0.01 万元,下降(增长)0.1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2万元,下降5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5.36万元,下降17%。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与往年基本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由年初12台编制划转至市接待办,保留2台编制,故公务用车运行费用大幅减少;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开支,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8.49 万元,占19.8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 万元,占20%;公务接待费支出25.64万元,占59 %。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8.49 万元。全年使用财政拨款安排本部门出国团组13个、累计39人次。开支内容包括:通过出访加强与港澳社团广泛联络联谊,促进交流与合作;(2)出国工作磋商支出4万元,主要用于进行630公益捐款动员座谈。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为 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数0 辆;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支出8.7 万元,2017年本部门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 辆,主要用于主要用于公务用车及委员视察调研用车。
  3.公务接待费支出25.64 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省、市政协兄弟单位来韶视察调研。2017年,本部门共接待港澳委员来访团组20个,来访港澳人士600人次,主要包括港澳韶关同乡会赴韶助学团、港澳委员等开支;发生国内接待及政协各类会议用餐费开支140 次,接待人数共1150 人次。主要包括全国各地省市政协单位来韶视察调研、委员外出调研视察日餐费等开支。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29.73万元(与部门决算中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中公用经费之和保持一致),比上年增加22.83万元,增长11%。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需要差旅费费用的增加。其中办公48.23万元、印刷费7.17万元、维护费6.31万元、邮电费1.86万元、差旅费26.12万元、会议费0.54元、福利费13.2万元、培训费21.7万元、一般设备购置费8.33万元、办公用房水费1.71万元、电费9.35万元、公务接待24.79万元、劳务费0.77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38.15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2.97万元。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说明
  2017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5.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58.4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8.9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5.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用于机要通信、应急工作);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1.绩效管理工作总体情况。根据财政预算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4个,二级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37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
  组织对“政协韶关委员会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经费”等1个项目进行了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5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政协韶关委员会第十二届一次会议经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政协提案率及提案办结率都达到了预期指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无此项。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为便于社会公众的理解,各部门需对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进行解释,格式如下:(以下专业名词解释供参考,各部门可以根据公开内容中涉及的专业名词自行予以增减)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事业收入。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非本级财政拨款、存款利息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 “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事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面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这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领导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17年部门预算绩效自评(401001).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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